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及藝術教育法相關規定。
(二)高雄市政府教育局96年4月20日高市教七字第0960015136號函。
二、目的
(一)早期發掘具有音樂資賦優異之學生,施予計畫、系統性的教育,充分發展其潛能,以培植多元之藝術專業人才。
(二)增進具有音樂資賦優異之學生認知、展演、創作及鑑賞之能力,以涵養學生美感情操,發展其健全人格。
三、錄取名額
(一)一年級新生1班,男女兼收。
(二)正取30名,備取若干名,惟成績未達標準者不予錄取。
四、報名資格:本校96年度新生,具有管樂、絃樂音樂才能者。
五、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時間:96年7月4日 (星期三)
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中午不休息)
(二)報名地點:高雄市立英明國民中學輔導室(4樓)。
高雄市苓雅區英明路147號 電話:7150949轉41、42、43
六、報名手續
(一)填寫報名表,如附件1(黏貼最近2吋半身照片1式2張,背面書
寫姓名,一張黏貼於報名表,一張黏貼於准考證)。
(二)繳交音樂性向觀察推薦表,如附件2。
(三)繳驗戶口名簿曁核對新生報到名冊(正本驗畢發還)。
(四)繳交甄選費新台幣1000元整(報名後不得要求退費)。
(五)填寫回郵信封一個(請寫明姓名、住址,並貼足掛號郵資32 元)。
(六)領取准考證。
七、書面審查放榜:96年7月10日(星期二)中午12:00以前,於英明國中網站榜示,未通過書面審查者,仍可參加甄選測驗。
八、甄選時間及地點
(一)甄選時間:96年7月14日(星期六)08:00至18:00。
(二)甄選地點:高雄市立英明國民中學。
九、甄選方式:
(一)音樂性向測驗(已參加96年4月21日新興高中或5月19日大仁國中
辦理之96學年度國中音樂班性向測驗者,成績得以採認,無需再施測。)
(二)術科測驗(含音樂基本能力、樂器演奏基本技巧、樂器演奏自選曲)
十、術科測驗甄選項目及注意事項(範圍如附表)
(一)音樂基本能力測驗30%:(基礎樂理10%、音感10%、節奏視唱10%)。
(二)樂器演奏測驗70%:基本技巧20 %(音階、視奏)、自選曲50%。
十一、錄取標準
(一)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各該類科競賽表現特別優異,獲個人前三名,經鑑定委員會書面審查通過者,優先錄取。
(二)音樂性向測驗結果得分在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者,依術科測驗總成績擇優錄取。
(三)若有餘額,則由音樂性向測驗結果得分未達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九十七者,依其術科測驗總成績優異者,擇優錄取。
(四)總成績相同時,依樂器演奏測驗成績之高低排序,樂器演奏測驗成績相同時,再依序按音感、基礎樂理、節奏視唱成績高低錄取。
十二、放榜:7月24日(星期二)下午4時前公布於本校玄關及本校網站公布
(https://www.inmjh.kh.edu.tw )。
十三、成績複查:考生自接獲成績通知單起,如對成績有疑義者,請於96年7
月25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親自或由家長至本校甄選事務委員會
(輔導室)申請複查,逾期不予受理。
十四、報到:96年7月26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4時止,親自或由家
長攜帶成績通知單至本校輔導室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資格,
由甄選成績備取者遞補,不得異議。
十五、附則
(一)本校管絃樂班採集中編班,並比照普通班排課;專業共同課程每週以6節為原則。個別、分組及合奏團練課程,得由學校聘請相關專業人員授課,其經費由家長(或監護人)負擔。
(二)測驗考場、應試時間於96年7月12日(星期四)下午4時前公佈於本校網站及佈告欄。
(三)特殊教育學生如需考場特別服務,請於報名時聲明並提出書面需求。
十六、若原就讀本校管絃樂班學生,因故轉學,而欲轉回原班就讀時,須另參加下一學年度之插班生甄選,方能再次入班就讀。
十七、本簡章陳教育局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由鑑定委員會討論決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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