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及藝術教育法相關規定。
(二)高雄市政府教育局96年4月20日 高市教七字第0960015136號函。
二、目的:
為發展學校特色,並早期發掘具有藝術資賦優異之學生,增進學生對藝術認知、展演、創作及鑑賞之多元藝術能力,以涵養學生美感情操,發展其健全人格,特辦理本藝術才能班之甄選。
三、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單位:前金國小
協辦單位:信義國小、中正國小、凱旋國小
四、甄選學校與班別
招收三年級學生:
(一)絃樂班:新興區信義國民小學
(二)管樂班:前金區前金國民小學、苓雅區中正國民小學
(三)國樂班:苓雅區中正國民小學
(四)兒童樂隊班:苓雅區凱旋國民小學
五、報名資格與錄取名額
(一)凡設籍本市且現就讀本市各公私立小學二年級學生,均可報名信義、前金、
中正、凱旋國小之三年級藝術才能班甄選。
(二)每班招收正取30名(男女兼收),備取若干名(有效期限至
(三)前金國小4年級插班生:正取12名(男女兼收),備取若干名(有效期限至97.7.31止)。
(四)前金國小5年級插班生:正取5名(男女兼收),備取若干名(有效期限至97.7.31止)。
六、招生方式:
本次招生採取分校報名,聯合甄選,分校錄取,不得要求越校分發。
七、報名方式:
(一) 簡章索取:
1.時間:96年5月7日 (星期一)起上班日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
2.地點:信義國小、前金國小、中正國小、凱旋國小等4校之警衛室。
3.網路下載:
教育局網址https://wwwedu.kh.edu.tw/
前金國小網址https://www.chejps.kh.edu.tw/
(二)報名日期:
96年5月27、28日(星期日、一)上午9時至12時,逾時恕不受理。
(三)報名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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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義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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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興區中正三路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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