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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國中小音樂班和美術班受到資優新標準的限定而無法成班,部分縣市希望開放設置「非資優藝能班」。教育部表示,考量特殊分班有變相能力分班的疑慮,建議國中小以社團培養學生的藝能。另外包括高雄縣市等四個縣市預備草擬非資優藝能班的配套方案,將透過教育局長會議討論可行性。

根據藝術教育法,高中職和國中小,可以經由核准設立藝術才能班,讓具有藝術才能學生獲得適當發展。而設班設標準由教育部定之。以去年九月新修訂的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藝術才能優異包含視覺或表演藝術方面符合藝術性向測驗得分必須在前3%、或是兩個標準差以上,以及術科測驗表現優異,經專家學者家長觀察推薦,檢附具體資料。或是參加國際性、全國性競賽表現獲前三等獎項者。然而過去國中小成立音樂班或美術班沒有如此嚴格的標準,導致新學年會因為資優學生不足無法成班。因此有部分縣市提議開放「非資優藝能班」,希望繼續培養有藝能潛力的學生。教育部主管藝術教育的社教司司長朱楠賢表示,「非資優藝能班」經過兩次討論,有學者疑慮會成為變相的能力分班,而高雄縣、市、台南縣和宜蘭縣將聯合提出配套方案,教育部將會評估可行性。

另外以發揮學生藝術能力而言,教育部國教司建議,國中小還是能以社團的形式,利用課間和課後,由專業老師指導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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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ima52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